一、主要背景
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,按照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)的规定和机构改革的要求,对于原文件涉及“三定”方案,需要及时废止。
二、主要内容
废止所列文件属于机构改革“三定”方案确定后,调整对象灭失或不需要继续执行,经最终确认,作全文废止处理。
苏公网安备32059002002165号